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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七七年----一九八一年 |
| 时间:2002-05-29
编辑:选自《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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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七年
1月1日 《人民日报》报头、《红旗》杂志封面恢复汉语拼音注音。 2月 省、市级地方大报恢复汉语拼音报头。 5月20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将《关于〈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请示报告》送国务院审批。 7月20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 7月23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测绘总局、公安部、外交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新华社《关于成立中国地名委员会的请示》。 7月28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安徽省黄山召开汉语拼音基本式教学座谈会。 7月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办的《汉语拼音报》复刊,改名为《汉语拼音》。 9月7日 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投票通过了我国提出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的提案。 10月11日 国务院发出文件批转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请示报告。 11月25日 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有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总政部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代表参加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工作座谈会。 12月20日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及各省、市、自治区一级报纸发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12月21日 《人民日报》开始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 12月21日 北京电视台播放《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讲座。
一九七八年
3月2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学校试用简化字的通知》。 3月6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吉林省哲里木盟召开注音识字座谈会。 4月17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学校使用简化字的补充通知》。 5月18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江苏省吴县召开南方方言区推广普通话工作座谈会。 7月 《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停止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 8月26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 9月26日 国务院批转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测绘总局、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 10月8日 高等学校文字改革教材协作会议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 12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辑的《现代汉语词典》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一九七九年
1月1日 新华社采用汉语拼音方案的拼写法来音译中国的人名和地名。 2月16日 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在北京联合举办普通话语音研究班。 4月22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在浙江省杭州市联合召开全国推广普通话工作汇报会。 6月13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仍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改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 6月15日 联合国秘书处发出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 8月11日 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团中央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王震、康克清等出席开幕式并讲了话。
一九八〇年
3月2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充实和加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通知》。由董纯才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委员,胡愈之、张友渔、吕叔湘、王力、叶籁士为副主任委员。有关普通话的推广工作(包括推广工作的机构),划归教育部管理。 8月20日 由叶圣陶、胡愈之、吕叔湘等15人发起,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持的庆祝王力先生学术活动50周年座谈会在政协礼堂举行。 10月13日 教育部在北京举办中央普通话进修班。 11月21日 中国语言学会在武汉举行成立大会。
一九八一年
2月 国际标准化组织“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ISO/TC46)通过决议,规定把《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文献工作中拼写有关中国的专门名称和语词的国际标准草案,并发给各成员团体通信投票,获得通过。 5月1日 国家标准《信息处理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2312-80)公布。 7月13日 全国高等院校文字改革学会成立大会在哈尔滨举行。 9月16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原则通过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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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时间:2002-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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