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简报 第11期(总第277期)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07年4月14日 目 录 各地语委2007年语言文字科研工作要点摘编 编者按:为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推动地方语委科研工作,国家语委于2006年11月28~29日在北京召开了“国家语委‘十一五’科研工作会议”。会议对“十一五”期间的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把科学研究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相关的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科研管理职责到人,并建立健全科研管理的规章制度等。 会后,各地语委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上海、江苏、浙江、山西等省(市)制定了本地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十一五”规划,江西省召开了全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座谈会。现将各地语委2007年工作计划中有关科研工作的内容摘编于后,供各地相互借鉴、参考。 各地语委2007年语言文字科研工作要点摘编 上海市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推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研制《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十一五”工作规划》,颁布《上海市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十一五”课题项目指南》,召开科研工作会议。加强对有关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做好上海方言调查、外文使用管理等课题的结题工作。启动“世博会语言服务环境建设”“上海新闻媒体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研及对策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重庆市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和开展科学研究的投入和科研力度。在2006年京津沪渝四直辖市联合举办的“第一届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与创新论坛”的基础上,2007年要组织更多的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学习和推广“论坛”的科研经验与成果,并以此来带动我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科研工作进入一个快车道,做出与重庆直辖相匹配的国家级科研成果,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争光,为建设知识重庆、魅力重庆添砖加瓦。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探索在我市试行“汉字应用水平等级测试”。我市也将尽力支持“中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培养与评价体系”和“中小学汉字书写等级标准和考察办法”的研究,争取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试点。 天津市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语言文字学术团体及语言文字专家作用,使理论研究与社会应用紧密结合,积极承担国家语言文字课题研究,争取国家“十一五”科研项目,针对全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中的重大问题,设立天津市语言文字研究课题,开展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科学研究。 河北省立足应用,开展语言文字科研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语言文字测试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在全省各级测试机构推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制定落实措施和实施细则,使我省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二是充分利用“河北语言文字网”加强各级语委和测试机构的信息交流,提高语言文字网的使用效率,为实现网络化管理奠定基础。三是改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录音设备。研制计算机录音系统软件,逐步淘汰传统的磁带录音方式,实现数字化录音。 继续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试验工作。以中科大讯飞公司研制的计算机智能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为依据,继续开展人机对比测试试验,分析研究计算机辅助测试系统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改进测试手段提供依据。 山西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制定出台有关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办法,鼓励、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语言文字的应用和科学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科研工作,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全区语言文字科研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民语委认真组织和管理蒙古语文科研学术活动,搜集整理600条以上新词术语,做好蒙古语标准音培训工作和培训测试站建设,争取再建立三个培训测试站。加强信息化建设,组织专家申报蒙古语文信息化、规范化项目,监督国家语委所审批项目的开展情况。 吉林省规划全省语言文字“十一五”科研工作,通过科研,使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创新并深化提高。 黑龙江省拟与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联合,继续开展以“注·提”教改理论为基础,关于“注音阅读对儿童左右脑协调开发作用的试验研究”和“小学语文学会学习与有效衔接试验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继续发挥“注·提”在早期开发儿童智力、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能力和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等方面的优势。 广西做好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高校优势,调动语言文字专家的积极性,做好“十一五”我区语言文字科研的规划和组织工作。按照“有利于提高测试科学性、有利于规范测试管理、有利于提高测试效率”的要求,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逐步推进我区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和手段的现代化。 青海省贯彻国家语委关于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为核心,以信息化为主线,以科学研究为基础,以评测认证为中心,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深化、发展、提高,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语言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有明显的推进。 宁夏认真组织语言文字应用的科学研究,健全以高等院校为依托,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专家、学者为骨干的科研队伍,正确引导社会语文生活,及时化解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好地方方言与普及普通话的关系。 湖南省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科研工作。 广东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管理水平。关注社会语言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广东省语言生活现状研究,为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提供支持和服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体制和普通话测试管理工作调研,探索适应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发展需要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贵州省继续深化《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贯彻实施研究报告》贵州分课题的课题研究工作,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工作。 四川省积极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协同外事部门组织对外汉语教学师资普通话培训、测试等工作;组织相关课题研究,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论文评选、出版工作。 江苏省围绕语言文字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按照国家语委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我省“十一五”语言文字科研工作规划。充分发挥省语委专业咨询委员会作用,积极承担国家语委下达的科研任务。 召开已列入2006年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15个语言文字应用专题课题负责人会议,交流情况,对如期完成课题研究提出要求。 浙江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科学研究,是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的先导,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对语言文字工作具有推进作用。2007年,要做好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科研“十一五”规划。举办省第三届语言文字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开展“浙江省方言类节目现状及对策研究”课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撰写论文,积极参加明年一季度召开的第三届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研讨会。做好我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换届工作。 福建省进一步发挥高校的理论优势和科研优势,组织省内高校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参加省语委的科研活动。 结合我省当前语言文字生活的热点问题,关注网络语言的使用,对如何引导社会正确使用语言文字进行立项调研;开展用计算机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试点工作;支持、配合教育部、国家语委设在厦门大学的国家语言监测与研究中心教育教材语言分中心开展科研工作;协助教育部、国家语委设在厦门大学的“台湾语文动态”对策点的工作开展。 江西省进一步抓好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有关工作要求,继续督促指导有关院校抓好科研课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省内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关注社会语文生活,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不断提升语言文字科研水平。 山东省继续加强语言文字科研工作。拟定发布《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十一五”语言文字科研规划》;正式启动山东省“十一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完成山东方言区测试各等级语音面貌表征数字化录音。 新疆完成教育部、国家语委民族语文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项目《汉、锡伯语术语数据库建设》、《汉英维哈柯术语数据库建设》和《维吾尔文拉丁化方案》、《哈萨克文拉丁化方案》发布工作。完成全国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项目《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16*16、32*32、64*64不等宽点阵字型国家标准》、《锡伯文、满文传媒出版技术研究》,研发出锡伯文(满文)报版软件、书刊版软件、电视屏幕锡伯文显示处理系统等应用软件。合作完成全国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项目《蒙古文通用编辑软件的基本要求》中的锡伯文、满文部分的研究和《蒙古文名义字符集》(强制)中的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集和标点符号的定位研究。完成“维吾尔文、哈萨克文信息资源建设及共享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的起草、申报工作。完成“新疆语言文字网站”的建设,实现维吾尔文上网。 继续做好民族语言名词术语规范审定工作。及时规范审定维哈柯蒙常用名词,将规范化名词在互联网上发布使用。完成国家课题《汉英维科技大词典》(续)和《汉英哈科技大词典》(第一卷),完成《汉哈规范名词词典》。开始《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课题研究,完成《锡伯语言档案》课题,完成《确立柯尔克孜语术语的原则与方法》。编辑《锡伯族歌谣集成》。 青岛市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充分发挥驻青高校、青岛市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和其它语言文字相关学术团体以及语言文字专家的作用,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理论研究与社会应用紧密结合。鼓励学校成立校内语言文字相关社团,开展语言文字研究、用语用字调查及相关活动,适当时机进行相关社团的评优活动。认真关注、研究和引导方言、新词新语、网络语言、外文使用、汉语国际化推广、中小学口语交际能力测试等重大问题,维护语言文字主体化与多样性的和谐统一。 辽宁省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贯彻国家语委“十一五”科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科研工作会议;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实施《规范汉字表》的各项工作;召开 “语言与应用”论坛,筹建我省应用语言学研究基地,组织开展对我省主要新闻媒体语言资源的监测与研究;设立省级科研项目,开展“辽宁方言研究”等课题的研究, 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河南省 继续关注社会语文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宣传工作和科研工作。 (语信司编)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