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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部分省份主要活动一览表


黑龙江省

1.与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相结合,举办全省第11届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鹤岗市承办)和结束仪式(黑河市所辖三类城市五大连池承办)。

2.举办以传统节日为主题的全省经典诵读大赛。

3.召开黑龙江省纪念《汉语拼音方案》公布50周年座谈会。

4.继续开展全省推普周特色活动评选,采取申报推荐、集中投票、公开评选的方式,评出最具特色、社会各界参与面广、影响大、效果好的“十大特色活动”。

江苏省

1.举办全省首届中华经典诵读暨“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

2.组织讲学团,开展苏北县(市)中小学校诵读活动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推动经典诵读活动向农村学校拓展,推广普通话工作向农村延伸。

3.开展图书馆、博物馆讲解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组织讲解员参加全国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4.开展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5.推普周后,评选表彰本届推普周活动优秀组织奖、活动创新奖、十佳大学生诵读社团、十佳诵读活动指导教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

1.开展自治区“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活动。

2.结合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开展社会用字规范化检查活动。

3.继续组织“推普周宣传大篷车”“农村推普行”等活动,深入基层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举办“广西幼儿讲故事大赛”活动。

河南省

1.举办全省公务员、教师、记者、窗口行业服务人员规范字书法大赛。

2.表彰一批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命名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对首批示范校师生进行汉字应用水平能力测试。

4.副省长、省语委主任发表推普周电视讲话。

5.协助全省旅游和文化系统开展具有地区和行业特点的宣传、规范、培训活动。对全省导游员、讲解员进行排查,对普通话水平不达标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旅游景区、博物馆、展览馆的说明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不规范用字。

6.组织全省教师参加“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

安徽省

1.组织全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及语文规范知识大赛。

2.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

3.组织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

4.利用网络开展推广普通话知识宣传和相关讨论。

上海市

推普周期间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一次经典诗文诵读活动(2008年“我爱祖国语言美”学生诗文诵读活动决赛)

2.一次“中华赞”诗文创作征文活动。

3.一台“我们的节日——中秋篇”诗文诵读电视晚会。

4.一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活动。

5.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合格街区检查评比活动。

6.一次公共场所招牌、广告、设施等用字集中执法活动。

7.一次市民“迎市博,学双语”主题活动。

8.一次街头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9.一次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竞赛等活动。

10.一次媒体集中宣传活动。

福建省

1.以南平市作为全省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的重点城市,省语委与南平市语委联合举办“福建省开展第11届全国推普周宣传日活动”,开展学习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诵读活动,免费为30名南平务工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2.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

3.举办全省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征文创作征集选拔活动。

4.组织推普志愿者开展“普通话下乡、入户、进社区”活动,将推广普通话纳入社区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关培训内容。

5.组织全省师生参加《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和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6.编印全省第11届推普周宣传专辑简报和手册。

山东省

1912,举办全省中华经典诵读选拔赛和决赛,组织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我们的节日——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

2.纪念《汉语拼音方案》公布50周年,开展《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和“汉语拼音的推行与应用”论文评选活动。

西藏自治区

1.组织师生积极参加“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

2.开展具有地区和行业特点的宣传、规范、培训活动,提升解说员、医务工作人员、导游的普通话应用和服务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

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举办2008年中秋节全自治区蒙汉两种语言经典诵读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举办全区教育系统经典诗文诵读晚会。

天津市

920上午,在宝坻区文化广场举行天津市第十一届推普周闭幕式。

重庆市

1.推普周期间,重庆市各区县选拔出的中小学生经典诵读优秀节目进行决赛。

2.9月16在重庆市永川区举行第11届推普周活动开幕式。

3.9-10月,举办“庆奥运、健身体、讲文明、会阅读”知识竞赛暨《小学生拼音报》杯乒乓球比赛活动。

4.9-10月,开展城市社会用语用字执法检查活动。

5.高校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海南省

1.在海口市开展以语言文字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推普活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和谐发展。

2.围绕传统节日,组织各单位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湖北省

1.组织举办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

2.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和《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

3.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选命名活动。

4.配合“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分别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农村支教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

5.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浙江省

1.召开语言文字专家座谈会。

2.举办“我们的节日——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美文朗诵会”。

3.浙江工业大学承办“我们的节日——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

4.浙江省词语楹联学会承办“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

5.衢州市开展推普示范社区(村)创建成果展示、“百乡千村推普万里行”活动。组织大中学生志愿者深入街道、乡村开展推普活动。

江西省

918,举办全省教师、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选拔赛。

陕西省

1.9月16召开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暨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会议。

2.9月16,组织“我们的节日——中华魂爱国情中秋节经典诗文诵读会”。

贵州省

91620日,在六盘水市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及文艺表演活动。

甘肃省

1.在全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突现甘肃地域特色,展示甘肃精神。

2.开展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10周年纪念活动,推进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逐步向现代化、科学化、网络化迈进。

辽宁省

1. 9月14为全省统一活动日。各市在城镇主要街道和社区设岗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

2.在大中小学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个班挂一幅推普标语,举办一次推普知识竞赛或经典诵读活动,办一期推普板报,召开一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座谈会,组织一次推普社会宣传活动)

3.教育厅、省语委将组织开展学生规范汉字书法比赛。

北京市

全市18个区县都组织了规模盛大的推普周宣传咨询活动。(推荐采访:东城区——北京站站前广场、宣武区——陶然亭公园门前广场、海淀区——甘家口大厦、朝阳区——南磨房乡欢乐谷游乐园、崇文区——龙潭湖公园门前广场、丰台区——方庄芳群园花坛广场等)





来源:
[上传时间: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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