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华经典诵读”
“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开展 2008-04-03
 教育部2008年第1次新闻通气会
 国家语委副主任王登峰通报活动安排
|
 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赵建武 主持会议
|  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答记者问
| 【本网讯】4月3日,教育部举行了2008年第1次新闻通气会,通报2008年“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方案。
据悉,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前一年成功开展“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举办以传统节日为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征集”活动。活动创意得到了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和文化部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并被纳入中央文明办“我们的节日”活动中。李岚清同志专门为活动篆刻“中华诵”、“中华赞”两枚印章作为活动徽标。
会上,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用司司长王登峰介绍了2008年“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征集”活动安排。“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于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在全国开展。整个活动围绕4个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和春节),以公众参与与主体晚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明、端午和中秋的诵读晚会分别由江苏、湖南和山东承办,以专业人士朗诵为主,同时展示群众诵读成果。与此同时,由各省相关部门组织当地群众参与诵读竞赛活动,选拔推荐优秀选手于春节前参加全国诵读总决赛。中国教育电视台将于春节出席播放决赛暨颁奖晚会实况,中央电视台将播出经典诵读比赛精编版。
中华诵——李岚清篆刻 中华赞——李岚清篆刻
“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于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11月15日举行。征集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4个传统节日为主体的原创性诗词歌赋作品。参赛者可登陆支持本活动的中国教育电视台网、新浪网、中国语言文字网的专设页面,报名并上传创作作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信息与参选作品寄至组委会专设信箱(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中华赞”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10)。作品经过初选后,即在官方网站公布,供公众评选。优秀作品的评选,由专家和网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秀作品将在全国性报刊刊载,由语文出版社结集出版。适于朗诵的作品将在2008年岁末举行的“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诵读展示。
此外,国家语委和中国教育电视台还将通过举办节日象征物推荐活动,吸引群众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载体,使传统节日与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相结合,与现代生活方式相适应。
附件:
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活动方案
我们的节日——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方案
来源:
|